根據市委組織部、市人社局《關于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的通知》(溫人社發【2018】168號)規定,經學院研究決定,擬同意陳碧、吳劍兩位同志調入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(溫州市東方職業教育人才中心)工作,現予以公示。
一、公示時間:共5個工作日(1月7日--1月13日)。
二、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 :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形式,向本单位纪检、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三、公示期間舉報聯系處室和受理電話,紀委(監察審計室),聯系電話:86538533,紀委(監察審計室)郵箱:zjdfjw@163.com。
浙江東方職業技術學院
(溫州市東方職業教育人才中心)
2021年1月7日